万家灯火阑珊处下一句 高清

评分:
9.0 推荐

分类: 剧情片 1994

导演: 曾宪宁

剧情介绍

  香港曾以滿街霓虹燈聞名世界,卻隨著時代變遷,昔日的燦爛繁華似乎已成往事。妻子難以接受丈夫離世,終日在家整理其遺物。身邊所有人都叫她別再執著,卻屢勸無效。一日,她發現一條開啟亡夫的秘密霓虹燈工場的鎖匙,並在那裡遇見他的青年徒弟,得悉亡夫一直希望重造一個已拆除的神秘霓虹燈牌。盼能完成其遺願的妻子,在過程中逐漸了解每個昔日燈牌的故事。張艾嘉、任達華相隔39年後再度再合作,攜手新演員周漢寧、蔡思韵,講述一段屬於香港的獨特歷史。片中的霓虹燈與最近的清拆工程不謀而合。不同的意境符號貫穿全片,暗喻著這座城市之餘,也對照著力挽狂瀾的香港人,正如導演所言:雖然是空執著,然而,人生也許要有執著才有重量。

评论:

  • 郯德寿 7小时前 :

    导演太贼了,故意留下既像本体又像复制体的线索,让你自己琢磨。

  • 羊舌昊天 3小时前 :

    北欧性冷淡风格,看着怪异,实际上有点喜剧,开放结局留给观众的想象空间很大。

  • 梦柔 7小时前 :

    复制人代替本体这种设定已经不稀奇了,导演表达观点我还是挺喜欢,不管你是复制还是本体最后都是一样的人生。

  • 雯采 1小时前 :

    本体甚至都无法爱自己,最后活下来也不过继续是他人的依附,自我的躯壳。

  • 檀恨竹 9小时前 :

    二重身的概念很容易衍生出诸多故事,关于克隆最近还看了《天鹅之歌》。这个故事更多的想探讨“存在的意义”,但是结尾稍稍有点弱,篡位,填补,然后变成唯一,或许是人类一直的内在需求。故事这种荒诞的一本正经,一本正经的荒诞把控得很好。从整体来看,形式好于内容。

  • 诸宏放 8小时前 :

    每次画面一跳一跳,串台似的画面一出,就觉得是在看「艺能人金广发」。

  • 裕骞 9小时前 :

    结尾是重点也是亮点,装作大家喜欢的样子存活下来不就是生活的假面么,揭露人性的丑恶面

  • 梦馨 0小时前 :

    第一个故事最吓人的是女记者刚开始摄影时,她遮住了身后的洞穴,构图充分调动心理,让人忍不住替她担心身后的危险。我看恐怖片发现一旦怪物具体化就会落俗,还是‘犹抱琵琶半遮面’、‘未见其人先闻其声’是最佳境界啊!这个故事只能靠cult搞怪扳回一局。第二个故事是葬礼,最喜欢这个,不住地吊胃口,熟悉的场景有创新。第三个故事是不是太烧钱了,哈哈,有诚意,风格一开始不喜欢,很快就喜欢了。第四个故事也可以,一切都串上了,但枪战的风格不是很吸引我。总的来说很酷,和以前一样酷,cult伪纪录片就是恐怖片里的快时尚

  • 苏灵秀 9小时前 :

    致命录像带依旧是我最爱的伪记录系列,出多少我都看。

  • 铭运 1小时前 :

    虽然故事整体呈现的逻辑不那么写实、现实,几乎没有科幻可言,但是一本正经搞笑和讲故事的风格,让我觉得比那些虚伪的主流故事意外好看。

  • 舒熙华 5小时前 :

    其实还可以的!除了结局本以为是场女子格斗结果变成了一个突如其来的下毒!

  • 露采 7小时前 :

    全是讽刺 都能造克隆人了 结果女主还能被误诊?复制体这讨好型人格搞的都希望女主死 这看着太扯了 这法律也牛逼 还决斗 可以 真敢编

  • 莉丽 9小时前 :

    留下观众你们沉思吧!

  • 蓓岚 2小时前 :

    典型的小成本制作,影片故事的属性应该算是黑色系,也算是从克隆体入手,探讨了人伦、爱情以及关于复制体的社会关系。

  • 浩福 8小时前 :

    还算不错,豆瓣给的分有点低。

  • 申木兰 7小时前 :

    克隆人也是有人权的,为了这个理念甚至不惜要与真身决斗,这是中世纪嘛,搞笑

  • 邝梦竹 1小时前 :

    给豆友科普:现实中克隆人的技术早已成熟,没人做是因为伦理.克隆人相当于自己的双胞胎弟弟或妹妹.(除非一出生就被克隆,否则年龄相差很大.)克隆人题材不应该再被列为科幻片,而应该列为伦理片

  • 茆乐双 5小时前 :

    为“星云”凯伦吉兰小姐姐看得!颇有人生哲理性,本体与复制体的生存!以为偷走了别人的人生,也许别人的人生还不如自己!片尾讨论活着的究竟是本体还是复制体,个人觉得是本体!圆型车道如同人生一样,其实是在不停的转来转去!格斗教练说“可以用别的方式付款!”,看到脱衣想“肉肉”的,都有哪些人?

  • 晨涵 0小时前 :

    想给2.5分。决斗场上出现的女人穿着本体的外套+复制体的内搭+裤子+本体鞋子,人不可能穿自己觉得不舒服的鞋子开车的。本体赢。

  • 雯采 6小时前 :

    Double Lives Matter! 和《天鹅挽歌》的设定类似,但这部采用了让人难以置信“同步”设定,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,复制体具有“通过决斗来争取自己取代本体”的权利(还他妈写进了宪法)……结尾不出所料,贼始终是贼,何况她要偷的是从来不属于她的自然人主体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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